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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学院落实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暂行办法

来源:许凌雯

时间:2023-07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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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院实施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纲要》)和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贯彻落实<实施纲要>的具体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管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,规范院务工作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根据《苏州市职业大学贯彻落实<实施纲要>的具体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具体办法》),结合本院实际,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
一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主要内容

(一)重大事项决策

凡涉及管理学院改革、发展和稳定,关院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,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,主要内容包括:

管理学院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制订和调整;

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;

全局性规章制度的制订、修改和废除;

党的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;

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;

党政和学术机构的设置、调整及人员配备;

师资队伍建设、干部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;

实验室建设、办公室及其他办学资源配置的重大决定和重大调整;

年度总体工作计划的制订;

专业方向设置和调整

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定;

年度考核、评优及奖惩的相关事项;

奖金发放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;

重大事故、突发事件的处理;

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;

管理学院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;

管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。

(二)重要干部任免

1.系、实训中心、院综合办公室、学生工作办公室等管理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任免;

2.后备干部推荐、选拔;

3.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候选人、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;

4.校级督学组成员的推荐;

5.管理学院其他重要人事安排。

(三)重要项目安排

1.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项目,大宗物资、设备采购项目等;

2.校外教学基地建设、联合办学等重要合作项目;

3.品牌专业、特色专业、精品课程、重点课程、教学改革、科研项目等。

(四)大额度资金的使用:资金款项的支出。

二、“三重一大”的决策形式及程序

1.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。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,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相关规章、结合管理学院实际情况,经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酝酿,提出初步设想,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;

2.凡属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在院教代会正式召开前由党政联席(扩大)会议进行审议;

3.管理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由院行政提议、经党政联度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进行任免;

4.重要项目由院行政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相关规定,经与各相关部门充分商讨认证后进行决策;

5.大额资金使用中严格遵守学校财务制度,按规定进行会签。

三、执行“三重一大”的几点要求

1.院领导班子成员,特别是党政一把手,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,带头执行“三重一大”的有关规定;

2.凡涉及“三重一大”的党政联席会议,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,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。

3.院总支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,保证“三重一大”制度的有效实施。

 

管理学院

202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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